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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政策申报指南》发布
发布时间:2024/07/19 22:20      来源:中国氢能联盟      分享:

近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成都市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政策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申报指南》在扩大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销规模、支持整车购置应用、支持燃油商用车以旧换新等方面列出了支持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详细内容,推动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发展。

扩大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销规模方面,《申报指南》提出对整车企业研发或导入氢燃料电池商用车车型(含二类底盘)并投产上市实现销售的,综合考虑车价、车型、产值和销量,给予单个车型最高 5000 万元的产销奖励。

支持整车购置应用方面,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公开遴选确定示范项目,对参与示范项目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参照国家或省级有关奖补政策,按照1:1 比例给予购置奖励。

支持燃油商用车以旧换新方面《申报指南》明确在示范项目范围内,对淘汰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商用车(报废或转出),并在本市购置且上牌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淘汰车辆类型分别给予轻型商用车0.4 万元/辆、中型商用车 1 万元/辆、重型商用车 1.6 万元/辆的置换奖励。

强化公共领域引领带动方面,《申报指南》要求在保障正常运营情况下,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公共领域优先使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新增及更新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力争不低于新增或更新量的 20%

支持示范项目运营方面,对参与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项目的运营单位,示范期内每年给予 1.2 万元/辆的运营补贴。

提升氢燃料电池商用车道路权限方面,《申报指南》指出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不受成都市货车相关交通管理措施规定限制和尾号限行限制。对安装使用 ETC 设备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免除高速通行费。

支持加氢站建设运营方面,《申报指南》明确支持加氢站建设,最高可获得 100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而在支持加氢站运营上,对符合标准的加氢站企业给予每千克20 元、最高 500 万元的运营补贴。

另外,《申报指南》还要求依托国家级氢储运加注装备技术创新中心,支持优势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制定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关键零部件技术标准,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及关键零部件等领域开展检验检测服务;引导银行、融资租赁等参与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投融资服务,支持市属国企发挥产业投资基金作用,投向氢能产业;参与示范项目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和加氢站须接入成都市新能源汽车监测监管平台。推动车用氢气瓶检验能力建设。加强加氢站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成都市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

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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