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设美丽北京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完善新能源汽车强产业、增设施、促消费、优通行等“一揽子”支持政策,加快充换电、加氢站等设施建设,推动公共、社会领域车辆“油换电”“油换氢”。
在绿色低碳增添发展动能部分,《实施意见》提出: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优化能源结构,严控化石能源利用规模,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供给低碳化和能源消费电气化水平;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有序扩大外调绿电规模。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完善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和调整退出制度,推进新增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压减在京石化和水泥产能,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工程,加快现有产业转绿降碳。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完善新能源汽车强产业、增设施、促消费、优通行等“一揽子”支持政策,加快充换电、加氢站等设施建设,推动公共、社会领域车辆“油换电”“油换氢”。到2027年,天然气消费量稳中有降,汽柴油消费量持续下降,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到2035年,天然气和汽柴油消费量大幅下降,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5%。
在示范引领建设宜居家园部分,《实施意见》指出: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加快推动京津冀能源、产业、交通一体化发展,协同推动绿色能源基地和储能设施建设,构建“六链五群”产业布局,推广区域大宗货物“公转铁+新能源车”运输模式。
在综合保障夯实建设基础部分,《实施意见》明确: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法治保障,推动大气、噪声、应对气候变化、可再生能源等相关法规标准制定修订。二是强化政策激励。研究完善绿色低碳的资源能源价格机制。三是加强科技支撑。开展新能源开发与利用、储能等重点领域研发攻关。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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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建设美丽北京加快推进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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