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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国家能源局启动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5/01/27 19:50      来源:中国氢能联盟      分享:




1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组织开展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

此次申报工作依据《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和《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进行,旨在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助力《能源法》关于“国家支持依托重大工程集中开展科技攻关和集成应用示范”的有关部署,以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申报条件方面,申报项目应满足四大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

(二)申报项目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为导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方向。


(三)申报项目技术装备应已完成研制,并具备工程应用条件。依托工程应已落实项目建设前置条件,具备一年内签订正式供货合同、两年内正式开工条件,且工程建设周期可控。

(四)鼓励燃气轮机、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专用软件等技术装备,通过首台(套)应用促进技术攻关和示范,填补相关领域空白,逐步提升自主可控水平。

申报程序及要求方面,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负责组织本地区、本企业的申报工作,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各中央企业集团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8个,各计划单列市推荐项目不超过3个。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前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结果优秀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将适当增加推荐名额,以鼓励更多的创新和技术突破。比如,入选项目4个及以上、6个以下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增加2个推荐名额,入选项目6个及以上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增加4个推荐名额。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
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申报工作的通知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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