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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丨国家能源局发布「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05/27 17:25      来源:中国氢能联盟      分享:


5月22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本指南所涉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采用一轮申报的程序。

《通知》强调了申报资格要求: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等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通知》指出了申报方式:


网上填报。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材料及附件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8:00至2025年7月10日16:00。


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7月14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根据国家要求,指南内容不得转载,如有需要请登录国家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图片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

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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