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边广琦在会上表示,随着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加快推进,算力设施正由十万千瓦级向百万千瓦级跃升,对稳定、绿色、经济的能源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
《报告》显示,人工智能快速发展正在带动全球算力设施用电需求持续增长。据国际能源署预测,到2030年,全球数据中心用电量将较2025年接近翻番。2025年,我国已建成42个万卡级智算集群,全国算力中心总用电量达1700亿千瓦时。《报告》判断,面向2026年及“十五五”,我国人工智能与能源融合发展将进入由点位突破向体系化推进、由试点探索向规模化应用拓展的重要阶段。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进入新一轮发展加速期,“人工智能+”能源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抢占未来发展主动权的重要战略方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力争到2030年,人工智能算力设施的清洁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和能源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水平大幅提升,构建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深度融合的发展新格局。
《行动方案》部署了一系列举措,包括统筹大型新能源基地与国家算力枢纽规划布局、探索百万千瓦级人工智能算力设施与配套能源系统协同建设;探索核电、氢能等与算力设施直连;加强绿电直连政策指引,完善绿电消费、能效提升、节能审查、碳排放评价等政策工具;引导算力任务在时间和空间上优化配置,推动算力调度与电力调度协同运行等,指明了深化能源赋能人工智能的路线图。
针对“人工智能+”能源深化发展,相关专家与业内人士提出了相关见解。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孙传旺认为,算电协同是核心,绿色电力将成为算力的关键竞争力,政策鼓励提升绿电比例,这意味着未来拥有稳定、低成本绿电供给的区域将在人工智能产业竞争中占据优势。
财通证券分析师严家源也表示,绿电和算力双向协同定位的强化,一方面对具备火储、水储、电储的绿电公司形成利好,另一方面也让相关电力交易公司具备先发优势。此外,核电、氢能直连成为新的技术亮点,建议关注相关公司。

在氢能与算力设施直连方面,国内外企业进行了一系列探索。2024年6月,美国数据中心提供商ECL在加利福尼亚州山景城推出了一个代号为MV1的离网、氢动力模块化数据中心,该数据中心完全依靠氢气作为动力源,不从电网获取电力,且PUE仅为1.1。该数据中心的设计支持每机架高达75千瓦的高密度GPU部署,特别适合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处理需求。

2026年5月,捷氢科技通过产品与技术出海方式,参与埃及首个数据中心氢能应急电源项目。当数据中心主供电系统发生电力中断时,氢能发电产品作为备用电源可实现2小时不间断供电,保障数据中心可靠运行和数据安全。该技术方案打通了绿电制氢、固态储氢、储能发电三条链路,配置PEM电解水制氢装备、固态储氢装备、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及电池UPS系统等功能模块,通过直连模式实现了绿电供绿算。
氢能与算力的结合不仅是应对当前能耗挑战的重要途径,更是推动数字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趋势。氢能不仅为数据中心的绿色转型提供了探索路径,也为数字经济与清洁能源的深度融合、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更多企业和研究机构的加入,氢能技术有望在算力领域实现更广泛的应用和创新,为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大助力。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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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发布“人工智能+”
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
和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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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综通科技〔2026〕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落实《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能发科技〔2025〕73号)有关要求,根据《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5〕168号)安排,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的申报和凝练工作。为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能源试点工作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布“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应用场景清单
根据各有关单位申报情况,经组织专家凝练,决定将“电网规划方案智能生成与评估”等51个场景列为首批“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请各能源企业抓紧推动高价值场景开放,以真实场景牵引人工智能技术突破和应用落地。
二、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融合试点
能源企业具有清单所列高价值场景,且有意愿开放的,可自行与人工智能技术供给方组建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细化场景建设实施路径及技术方案,编制形成试点建设方案,报送国家能源局,申请作为试点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试点项目依托“‘人工智能+’能源试点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www.ny-ai.cn/)开展线上申报,具体场景建设指南可登录系统查阅。
(二)能源企业可单独或联合作为高价值场景需求方,与人工智能技术供给方组队成功后,由场景需求方牵头单位申报试点项目。
(三)试点项目须通过推荐单位上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均可作为推荐单位,每个推荐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0个,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推荐单位按优先级排序后上报。推荐项目的命名规则为“推荐地区/单位-单位名称-序号-场景名称(应与清单名称一致)-项目名称”。
(四)试点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可登录系统填报试点项目信息,导出形成试点项目建设方案盖章确认后,报送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确认推荐项目后,请于2026年7月30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盖章件上传至系统。
(五)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源企业或技术供给方,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六)试点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联系电话:010-81929234,81929213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6年5月14日
“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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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能源试点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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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试点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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